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会遇到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还没有到期的时候想要换一家工作的单位,一般这时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呢,是否有上限呢?一、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二、聘用合同可否代替劳动合同实际上聘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合同,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也应该符合劳动法。如果不符合,则不符合部分无效,全部不符合,则全部无效。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达不到你说要求的目的。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所以,作为聘用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当事人因为签订了合同,那么就要根据合同约定办事,但是对于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朋友是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的,而且违约金是有最高的限额的,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
  
  
  


·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在电视新闻里可以看到员工发生工伤的报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果这个时候发生工伤,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相信遇到过这种情况的人都有这个困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工伤关系。 一、不...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为强化城市规划和各项建筑的规划管理,保证本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范围、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规划范围和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及建制镇、规划特定的地区。 凡...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17岁算是童工吗?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不能雇佣童工为自己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导致了童工的死亡和残疾、受伤等,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究竟多少岁算童工许多人却并不了解,18周岁以下的都属于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工作并不等同于童工,17岁算是童工吗?我们来...


·加工承揽中受伤,主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是发展国家实力的基础性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达标,很可能发生工程事故。我国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施工到保修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人对工程质量负责。那么,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总则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什么补偿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国家企业当然是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规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单位规章属于单位内部的一个文件,但对单位规章的制定、生效,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这主要是怕单位通过制定规章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实践中单位规章是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