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诉讼由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启动,此时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就会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而要是无法有效的进行举证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举证也是需要注意其中一些问题的,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其它原因的证明。
  
  二、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由于夫妻之间的离婚案件情况不同,因此在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实际注意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当然,作为原告,要是无法进行有效举证的话,当然,法官做出的判决也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


·子女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于子女满18周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他们上大学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这事也会向父母索要日常的生活费,尽管大部分家庭仍然会给子女,不过从法律上说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上大学以后抚养...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拿了结婚证,婚姻就是有效的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要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为婚姻无效。那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无效婚姻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无效婚姻的定义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在正式了解过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以后,才算正确的,全面的了解了结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所以夫妻财产并不像您想的那样,只要一结婚,那么个人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及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了。而法官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实际考虑到一些因素的,那到底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


·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就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离婚官司。其实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一般就夫妻过错,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方面进行辩论,案件开庭时,应当将身份证,结婚证,带齐,当事人做案情陈述,应当提前写好材料,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陈述清楚,准备好佐证材料,带齐证据原件。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