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做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
  
  (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此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时,还需注意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9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选择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诉讼是有效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但当您准备诉讼时,您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找错法院。当然,还不能错过诉讼的法定时效,否则说什么都是空。而当事人想要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先确定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法院是哪个,不然案件就有可能不被受理。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如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维权凭证就是合同,在法制化社会中需要很好地解决问题就需要进行签订一定的合同协议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在网络时代的现在在推广方面上同样需要签订合同来确保自己 的利益,那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 一、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 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在一方出现合同违约条款中情形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出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具体的还需要合同的双方进行商量。 二、居间协议如何解除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会因为工作或者其他事,与对方签订合同,但是当我们或者对方因为某些原因对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违约,必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今天就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关于在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五个方面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继续履...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规中对于抗辩权的规定大多数是针对合同当中的问题来说的。因为合同尽管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合同中有些条款不合法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话,那么就有权利行使自己的抗辩权,要求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一、承包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属于诺成合同?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如何区分,当然也就不知道赠与合同到底属于哪种合同,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以及为您解答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当今时代,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样的小本生意,可以说面临的压力都是不小的。有些时候可能因为自身经营的问题或者是其他各方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店铺转让出去。如果有人想要买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一些违约风险,最好要签订店铺转让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


·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一、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法律并不要求签字的同时必须再加盖公章,二者必须齐备,而是要求当事人或者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合同方可生效。但是,在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数量(千克)质量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