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在投资时会选择私募基金的形式。但是,在当事人自己资产的管理运作中,很有可能需要一定的现金流,需要将私募基金转换为借款套现。那么,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今天,您就和的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二、私募基金的退出与借款转化(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通过阅读以上文章,我们发现答案是否定的。实务中,私募基金的投资其实是一种股权投资,并不是简单的借贷行为,选择私募基金投资代表着要承担公司投资的相应风险。实务中,私募基金转换为借款一般要通过重组、上市等其他方式来实现。
  
  
  


·法律中规定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长
      法律中规定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长在借款活动中,我们要知道的是,借条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长呢?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债务人才会心甘情愿的还钱。那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长?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讨债技巧—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但并不一定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监管...


·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通用条款: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债权人为金融机构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为金融机构诉讼时效中断吗如果出现了起诉、请求或者认诺等情形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1...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20年的时间,借条的最长时效也就是最长诉讼时效,其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
      根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有效的,但这必须要证明是自己借给对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一、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