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下,男女同居在一起的情况比较多,而现实中有的甚至是已经与他人结婚了,之后又再与其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此时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
  同居构成重婚罪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重婚。
   (一)什么是重婚
  重婚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的情形如下: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3、重婚主体分为两种,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重婚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同居和重婚区别在哪里
  当同居的情形是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有配偶一方与他人与夫妻关系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虽然在重婚里也存在同居行为,但是同居与重婚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对于同居关系,应该正确的对待,并不能笼统的说有同居行为就可以构成重婚。
   二、重婚的行为有哪些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虽然有的时候,重婚犯罪的行为包括了同居这一种,但从本质上来讲,重婚与同居还是不同的。因此上文中提到的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的说法,就太绝对了。但不管是否构成重婚,在因此起诉离婚的时候,都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权该怎么来变更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不然就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离婚之后,其实也是有机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那一般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来变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一)协议...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要是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或双方是受到胁迫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申请进行撤销的。不过很多人却不是很清楚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因受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的,一般认为这样的婚姻关系为可撤...


·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可能有的男女在认识很短的时间内就结婚了,而在登记结婚后却又因为一些工作上面的原因,导致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是否可以判决夫妻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依法领了结婚证,就...


·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这不仅涉及到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问题,还有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在离婚之后...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的责任。在离婚案件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而忽略了监护权。甚至有不少人将监护权和抚养权混为一谈。尽管二者有重叠的地方,但是本质上是不同的。那么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简单分析下。 一、监护和抚养权...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