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买房的税费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买房的时候交纳税费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这一点无论在哪一个城市也不例外,就算是在我国首都北京买房,也是必须要交纳税费的,但是至于应该交纳哪些税费,很多购房者对此可能不是特别清楚,那究竟北京买房的税费有哪些呢?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1、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3、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
  ①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70%×1.2%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5、证书工本费
  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6、土地出让金
  指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土地转让价款。
  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7、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8、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9、土地税费
  征用土地管理费的收取分
  (一)全包征地方式
  (二)实行半包方式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
  (四)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
   10、土地证书
  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对三资”企业颁发土地证书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城镇居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由上可知,在北京买房的税费的是非常多的,主要的税费有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税费等等,在这里还要提醒您,由于北京的房价非常的高,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后再签字,以免掉入了陷阱而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愿意购买预售商品房,也就是期房,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卖房子的话还是新的比旧的好。在一般情况下,买期房是要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的。那么,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1、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钱可不能随便就花出去了。作为房地产方面的门外汉,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如何买房,其实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告诉您究竟该如何买房才是比较好的。 一、购房者应如何买房才好 第一步验证:买房前应该多方了解开放商...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房屋租赁情况。那实践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事实上,即便是不需要,不少购房者为了能更放心一点,也愿意花些钱去做下公证。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


·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
      在如今,随着时间的发展,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对于物质十分的注重,这直接反映在男女朋友结婚时,对于房子的要求上面。很多人都是在结婚之前便买上了房子,关于房子署名的情况,会带来一些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1、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2、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


·开发商五证不全能退房吗?
      开发商五证不全能退房吗 五证不全当然可以退房,没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以及楼盘的五证手续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若想退房就应尽早行动,因为法律规定主体能力的缺陷是效力待定的,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办了相关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