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个人债务纠纷起诉应注意什么
   1、诉讼时效。
  个人债务纠纷诉讼的诉讼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被侵害时起两年,债权人应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2、起诉的法院。
  因债务纠纷起诉,原告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
  债务纠纷的诉讼,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欠条、收据、短信、电话录音等。
   4、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过程中都不注意细节。这样,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出借人一定要知道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定要注意证据问题。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什么不懂的事情,都可以来电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意见。
  
  
  


·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借款的行为他是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的目的,而且向国家工作人员来进行行贿的话,就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


·借钱利息怎么算?
      借钱利息怎么算? 现在借钱的人都是亲朋好友类的熟人,一般情况不会索要利息,不排除例外情况,也可能借给陌生人且收取利息的情况,那么借钱利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利息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能够吸成为引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利...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在我们获得银行贷款前,银行会审核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死账”的出现。但是,在获得贷款之后,有些人恶意拖欠贷款不还,也有一些人的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那么,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呢,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一、拖欠银...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债务存在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该笔债务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具体应该由哪一方承担债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主的协议来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所有的财产,另外一方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都是可以的,只要都同意就可以,否则的话到法院来进行判决的话,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1、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股票、债券的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公共信用。(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