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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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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6、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特点是主观上属于过失,如果故意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什么是犯罪集团?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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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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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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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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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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