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并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手续,而且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可私下买卖,非法交易。 《宅基地取得、行使、转让的特殊性》
  1、取得方式上的局限性。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审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继承或受赠房屋、购买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具有村民资格;二是履行规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会申请同意,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三是符合土地规划;四是以户为单位,根据人数确定面积;五是分配的标准和面积,不得超出当地省政府的规定。
  2、行使时的排他性和规范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时应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法扩大面积,也不能以出卖、赠与、入股经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3、转让时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转让,即经本村委会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村内随住房的转让而有条件转让。
  关于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并不是十分复杂,我们只需要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局的相关部门就可以进行办理啦,而且,我们还要注意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沂源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沂源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关于征地补偿,除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各省各地政府都有相应的地方的相关规定。当我们面临国家征地或者因为其他因素征地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我就为您整理下山东沂源征地补偿的具体有哪些规定,有利于沂源人民对征地补偿的了解。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山东省...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对于农村而言,老人去世后,最大的遗产莫过于房产。那么,在农村,房产分为农村宅基地以及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然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怎么继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就这一问题作简单的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业的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在制定之后,也需要进行公示,相关民事主体,在征地之后,可以按照此标准计算自己可以得到的补偿款额。 一...


·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有什么规定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有什么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5条及第23条规定,现行物权法是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


·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质资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结婚需要盖新房的话,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一份宅基地,并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那么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泰州农...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国家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下放给纳税人,纳税人虽无土地所有权,但是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就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下面由我们为您做介绍。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后,土地使用权的持有者还需缴纳有关税费,不仅过户后需要缴纳,过户前也需将税费结算清楚。...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南伞镇,平均补偿标准:2479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凤尾镇、勐捧镇、勐堆乡、军赛乡,平均补偿标准:2075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忙丙乡、木场乡,平均补偿标准:18...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自然要给予土地拥有人一定的补偿,不能让您饱受损失,那么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


·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一、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资金周转不灵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遇见过,小额的可以找亲戚朋友大额的只能找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后者大多为抵押贷款。我们在进行抵押贷款时所出示的抵押品必须与所贷金额的价值大体一致,但具体的哪些物品可作为抵押贷款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就如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