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般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的目的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然人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犯强奸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死刑。
   二、有哪些犯罪会被判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此,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
  死刑不适用下列罪犯:
  1、未成年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死刑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外,其他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死亡案件,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死刑执行命令,由判决死刑的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押送监狱执行,二年期满未故意犯罪的,可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计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公民如果犯强奸罪且情节恶劣时,是可能会被判死刑的。此外,我国会判死刑的刑罚有很多,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中最高的刑罚处罚是死刑,那么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就要及早联系刑事辩护律师,并就犯罪量刑减轻情节来收集证据,为将来的刑辩做准备,以避免被判处死刑。
  
  
  


·适用限制减刑的情节有几种
      一、适用限制减刑的情节有几种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法院如何运用刑事诉讼法查询财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财产类的问题,但是财产是一个隐私,法院不能随便的去侵犯别人隐私,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就要看法院是怎么处理的,法院强制实施是法院根据规律判定效果对被告人选用的强制行为。法院如何运用刑事诉讼法查询财产?那么,下面由我们为你具体介绍。 申请法院强...


·双方打架致伤是刑事责任吗
      双方打架致伤是刑事责任吗这要看结果,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


·受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受贿行为之后,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受贿罪,毕竟要看此时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要是不满足规定数额的话,则此时仅仅是按照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的时候还要结合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受贿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


·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对刑法典当中的不少罪名有做了或多或少的调整,而您都比较熟悉的盗窃罪也同样在里面,在原来盗窃罪需要达到3000元,警察才会做刑事立案,在修改之后的刑法当中,这一条做了相应的调整,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应该怎么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定加重处罚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治安管理...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2023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