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没有就相关事项产生纠纷,此时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身份材料,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在起诉离婚中,可能就一些方面存在争议,此时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证据。那么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虽然不是唯一的离婚方式,但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其实还是有可能达到离婚目的的。不过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至于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有些许差异的,当然法律也对第二次起诉离婚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 1、我所...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您尽量去获得对方的银行卡账号,最起码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具体到哪个支...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


·国家对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怎么处理?
      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资金是不可或缺且十分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撑,无论何种经营活动都将无法维持,所以,个人或组织才会发起集资,但现实中会存在一些非法集资的案例,一旦集资者携款而逃,参与者就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一、国家对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怎么处理?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


·是否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么?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婚姻无效案件对于身份关系的部分是一审终审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