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非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到期债权;
  (4)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5)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人身。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代位权的行使方法:
  (1)主体: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原告未列的,法院可追加。
  (2)行使方式:诉讼行使。
  (3)清偿:债权人胜诉后,由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两个债务随之消灭。
  (4)抗辩权转移:次债务人得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权。
  (5)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最终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6)债务人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应另行起诉。
  法院在代位诉讼裁决发生效力前,应依法中止。
  审理顺序:债权人诉债务人>债权人诉次债务人>债务人诉次债务人。
  法院都应受理,但中止后顺序,待前顺序结果。
   3、合同代位权行使的效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
  (1)对债权人的效果。
  ①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获得胜诉判决,没有其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者获得执行根据的,由次债务人向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清偿;
  ②如果还有其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获得胜诉判决,或者取得其他执行根据的,应当将次债务人清偿的数额按照债权比例在数个债权人之间分配。
  (2)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效果。
  ①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②扣除债务人对债权人债权数额以及费用以后的剩余部分,依然归属于债务人。
   4、诉讼费用的承担
  债权人胜诉的,如果债务人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应当直接确定由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如果债务人未被追加为第三人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次债务承担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可见,在“代位诉讼”中,债务人为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者。与此不同,在行使“撤销权”的诉讼中,债务人和次债务人都可能成为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者。
  由上可知,合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五个,缺一不可,最重要的便是债务人怠于偿还债务。行使的方法有多种,在案件中,要多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在行使效果中还有债务人和次级债务人之分,在具体的案件中,要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想具体的了解合同代位权是什么,请至律师网。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


·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合同是在双方都签约后就有了法定效力,在合同中一般都会标明相应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种类有很多种,并且违约金赔偿数额是有一定比例的,那么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法定违约金比例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


·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领域,一般涉及到大型工程,发包人都会把工程设计施工发包出去,交给总承包商管理。这时需要发承包方签署发包合同来明确具体内容。发包方也会对发包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那么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有哪些?我们根据整理的知识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强化...


·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在面对无效合同的时候又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怎样的合同属于...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在对任何一个犯罪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要结合法律中关于这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客体作出认定。自然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不同的,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诈骗...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一方需要使用另一方的车辆进行载人的情况下,都是要签订客运合同的,而客运合同之所以经常发生纠纷,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因此,我们下文整理了一篇客运合同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客运合同范本 ...


·合同一方丢了该怎样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合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如下: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而败诉,则可能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的协议,从而无法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2. 另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而损失方不能证明另一方私自变更,从而严重影响了损失方的合同权益。合同一方的损失不影响合...


·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
      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 因合同违约打官司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二、各项证据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三、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但是,打合同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