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因此,在认定书上由当事人签名是相关法规的规定。当然,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也可以拒绝签字,然而带来的后果是,在收到认定书三天之内,可以向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交警中止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上述即为我们为您介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的相关内容。交通警察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勘验和分析,作出判断后所出具的认定书,规定上需要当事人签字,但是即使当事人,认定书依然生效。倘若当事人对于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


·车祸人伤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一、车祸人伤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一样,有关部门员也会开具一份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 1、水上交通事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个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划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个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划分,然而划分之后承担责任的,有些时候是承担的共同责任,而有的时候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一般需要承担交通事故共同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因为继承,转让等形式导致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以一般商品房买卖房屋登记作为例子,对房屋过户办理需要的手续进行说明:1.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论是与开发商签订还是与个人签订,该合同均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的资料。一般开发商与买主...


·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
      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于担保双方的交易诚信以及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在招标开始前往往会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但是,不少初次投标的企业由于对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这个问题不太熟悉,而错失了宝贵的竞标机会。所以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


·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那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之上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我们都了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处于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常常会进行一定的股权转让,但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税收,因此又会有一些想要把股权转让的股东止步不前,所以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这个问题。 一、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