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有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什么样的判决才算公正的?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及时向法庭提出。

      实践中,虽然很多法院大多会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种心理倾向。庭审中,被告人处于被审判的地位,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手脚为自己辩护,甚至害怕最终辩护不成反而落个认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局。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来。

  


  一、律师在一审审判阶段的工作: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www.njLawyer.cn。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www.njLawyer.cn。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 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 出庭准备


  


    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www.njLawyer.cn。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 法庭调查


  


    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南京律师网。


  


    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1)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2)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5)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南京律师网。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南京律师网。


  


    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二、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 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 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的是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 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 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 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时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三.死刑复核阶段律师的作用


  


    刑诉法规定,从2013年起,最高院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关于我国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
      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现在是一种社区矫正制度,也就是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协同派出所执行的。相对宽松了许多。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中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


·朋友把人砍伤了,请问下各位犯罪既遂是犯罪得逞吗
      得逞了。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合法,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是对涉案的财产进行冻结,既然有冻结,那么肯定也有解冻。所以有不少人员其实也十分关心,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往往彰显着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我国的刑诉法针对于刑法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刑诉法的运用过程中,有时可能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针对每一条都有着详细的制定。我们今天为您整理的是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诉法解释2...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


·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中小偷小摸的盗窃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盗窃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的话,肯定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了。那么实践中,究竟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


·既遂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既遂犯罪的形式有哪些?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


·刑事案件中罪犯批捕后多久判刑
      一、刑事案件中罪犯批捕后多久判刑?1、批捕后大概6个月时间才判刑,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3、进入法院审...


·哪些是盗窃的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从人类有了私有财产以后,即私有制产生以后,盗窃罪似乎就伴随而生了。由此可见,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在现行法律体制下,盗窃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只要满足法定要件,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受到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