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一、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
  (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后者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各国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均重视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4、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
   5、批准形式
  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类合同,除应由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还应将合同书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6、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二、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实务案件,我们看出书面形式要比口头形式跟安全,体现在一下两点:
  1、我国《合同法》第10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在实务中,当发生纠纷时,书面形式要比口头形式更容易获取证据。
  其实不然,若不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的话,则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但需要注意,有些合同要求的是批准形式或登记形式,这些都是比较特殊的合同形式了。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那么,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在特...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合同诈骗罪符合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关于店铺转让事项的合同文件,店铺转让合同具体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应注意的事项。那么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为了让您能够更加清楚的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作了相应的整理。 签订门面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问...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


·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一、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由此我们可知,对于虚假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此,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一、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在租房合同当中,如果承租违法解除合同将要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赔偿房主损失,并且收取的押金将不予返还。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