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有货币赔偿,还有相应的财产赔偿等赔偿方式。法院在受理的过程中,结合法律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等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并给予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对于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下面将介绍给您。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我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情况,复议机关及复议决定情况)。……(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
  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叙述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确认的侵权事实,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决定情况、复议情况,赔偿委员会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业,……(决定赔偿、不予赔偿、或者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变更原决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决定主文)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
  ……(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主文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的事项)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三)维持原复议决定主文
  维持……(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四)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主文
  1、撤销……(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决定和……(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2、……(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五)变更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主文
  1、撤销……(指出撤销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2、维持……(写明维持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3、……(写明变更的款项和内容、重新决定赔偿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决定赔偿并已支取的部分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决定应使用送达回证)
  在生活中,如果公民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损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收到公民的诉讼后,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国家决定赔偿书。如果法院作出的是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肯定会给出一定合理、合法的理由。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如果夫妻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结婚领证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领证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也会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那实践中,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一方过错引起的,比如男方出轨、找小三等。通常情况下,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而除了分割财产外,争夺小孩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一个焦点。那么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根据...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可以的。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秉承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发现丈夫触犯了重婚罪时,妻子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像其他公诉案件一样司法机关会直接介入。因此,当丈夫重婚时妻子要自己去法院起诉。那么妻...


·老婆得精神病就不能离婚了吗
      不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


·离婚协议书的样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对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做出协商,然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呢?而离婚协议书的样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


·重婚可以不告第三者吗
      不可以。重婚罪是对向犯,两个方面都是重婚,因此要起诉两人。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