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犯了什么罪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由此个人信息也很容易就会被他人侵犯和泄露,为了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国家也制定了关于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律法,用来规范公民的行为以及保障公民个人的权益。因此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犯了什么罪呢?那驴师65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下。
  
   一、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犯了侵犯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已经被取消,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侵犯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相关类别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或具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方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犯了侵犯个人信息罪,如果泄露个人信息达到五百条以上那么就会构成此罪,其次国家根据侵犯信息的数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将情节进行了分级,依照等级的不同刑法逐渐增加,除了相应的有期徒刑之外还会有附加的罚金,因此您不能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


·刑诉法65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其实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案件当中的时候或者是其他普通公民也可以对我国执法机关人员进行监督的。因为他们在办案过程当中,不管是对我国公民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任何一项行政手段的时候,都必须遵守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65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其内容十分丰富,之后,为了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最高院也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那么,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 第一...


·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追溯时效期限是两年,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从...


·安徽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下列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的吗
      所谓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就是利用通风报信或提供伪造的信息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处罚, 这种行为不仅没有帮助,反而还会害到自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会接受法律的处罚的,至于怎么才算帮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被处罚,就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怎样认...


·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一、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是否属于犯罪未遂,要根据所涉犯罪的既遂标准来判断,比如说运输毒品罪,只要毒品装车上路,即构成此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讲,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