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相信您对于养老金和公积金都很熟悉,但是对企业年金,相信知道和了解的人不是很多。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保障,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把企业年金提取的想法。但是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对企业年金提取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年金的提取也要按照规定来,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企业年金提取的内容吧。
  一、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实际,职工领取企业年金至少要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包括职工因病、因伤达到社保部门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2)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4)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二、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企业年金的继承权
  三种情况,且有继承权:
  一是,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 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举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 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企业年金和养老金一样,需要在退休以后将企业年金提取,并且是按月提取。您可以认为是养老保险的补充,为您退休以后的生活添加物质增加物质基础。违规提取企业年金也是违法行为,同样,企业年金也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因此,我们提醒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提取要求对企业年金进行提取。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的,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既然分公司的设立要去工商部门申请就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并提交相应才材料才可以,那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什么样的企业必须缴纳公积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知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


·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一、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企业法人依法行使权利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法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保...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之一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⑴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⑵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


·办理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减资对一般人来说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名词,顾名思义是减少资本,这一决定的发生有许多原因,这一决定的后果对公司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其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那么办理公司减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又有哪些步骤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费用是多少?
      如果公司在想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不仅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一定的手续,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那么可能有人就会想知道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费用是多少?根据相关公司法规定,如果法人不占用股份的话,只需要收几百元的手续费。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第一种:法人不...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有不慎就会破败,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进行公司的注销,召开董事会议,这个时候我就召开股东会议的时候就要注意哪些东西在公司注销董事会决议范本上需要注明的,所以我们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事宜。 __________市_____...


·一、如果公司裁员一般裁哪些人?
      一、如果公司裁员一般裁哪些人? 以下几种情况最容易被裁员: 1、资历最浅的员工,高层会认为他们的去留不会对公司的前景带来太大的影响。 2、绩效水平最低的员工,尤其业绩无法达成与其高薪形成正比的员工。 3、低价值员工(低价值人力资本、低晋升潜能)也是裁员的重点考虑对象。 ...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企业融资是一种负债的行为,因此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必须要全面的对融资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其实,融资市场对于融资是详细的进行了分类的,虽然说融资方式是比较多的,但是每一种融资方式肯定都是弊益共存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