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二、报批基本流程
  征地申请①→政策审查②→勘测定界③→发布征地预公告④→征地调查⑤→社会保障情况调查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⑦→组织征地听证⑧→征地报批⑨→缴纳报批费用⑩
  报批流程详解
  1、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2、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4、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5、征地调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6、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国务院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
  8、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
  9、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10、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政府征地是为了城市的发展与扩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使得更多的农民进城,促进城市建设。我国对于政府征地有着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从提交申请到报批费用,每一步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您交代清楚了,无论您是征地者还是被征地者,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一、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一般关在当地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实施新的规划和建设下不可避免的将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能够积极的补偿农民被征地的损失,保障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文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若公民想要办理土地使用权都必须要通过特定的办法取得。很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话,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程序进行获得土地,那么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番。 一、确...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1、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长春市市区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2、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3、本...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无数的工程设施被建立,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这些土地有些事农业用地,有些事园林用地,这些土地的征用是要对承包者进行一定量的补偿,这次,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步行还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如今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状况比较复杂,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造成他人的巨大损失,甚至会威胁他人的生生命安全,那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能...


·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一、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