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导致离婚,离婚必然涉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当夫妻双方协商较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双方协商情况进行财产分割,一旦协商不成,就只有走法院起诉的道路了。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男女双方无论谁起诉离婚,财产分配都要遵守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确定家庭财产归属的注意事项
  1、准确认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不同。别人借钱,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可以明确该笔债权的归属,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别人钱就没那么容易了,不管两人之间怎么确定由谁还钱,对人家都不发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两人已经离婚也都有还款的义务。3、AA制下的财产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一方为了照顾家庭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仍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另外,婚内财产AA制只对两人发生约束力,对不知情第三人无效。4、不要在分割财产上意气用事、乱签字。5、注意时效和举证问题。婚姻涉及财产的时效有两个:一年、两年。一年指对有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两年是指对有遗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在发现该笔财产后的两年内提出。如果对方对财产有隐匿行为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权利人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对方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都要掌握,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存取款记录;公共场所的私录证据也有可能被采信。综上所述,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人民法院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在照顾子女和有利生活的基础上,进行平均分配。需要注意的是,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下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消费者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在意这商品的价格与其商品的本身的价值是否相符。但是有些无良商家却对商品进行伪造,模糊视线,乱标价格,使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一、商家价格欺诈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包括哪些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包括哪些 如果夫妻离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判决。那此时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话,需要提供哪些比较有利的条件才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由男方抚...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


·外省的起诉离婚请哪里的律师?
      夫妻双方如果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协议离婚。但由于在离婚时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所以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这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只好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打官司会请当地的律师,这样比较方便,但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省份,那外省的起诉离婚请哪里的...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1. 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法院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惯例进行判决(2个孩子的离婚类案件,法院判决不是绝对化的一人抚养一个,在离婚普遍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


·起诉离婚需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需程序是怎样的?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现在社会有许多孩子会走失,但总会有一些好心人选择收养这些孩子,对他们进行抚养,教育。但孩子总会有长大的一天,或者会有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一天。这时,有些孩子会选择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原来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就解除,但是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一、收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