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
  1、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制定购房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生效后,将其送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将预售合同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在房地产交易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3、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设。
  4、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
  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变更的,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当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
  二、预售的商品房能再次转让吗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为: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
  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
  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合同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这种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预售商品房是在房屋尚未修建好之前,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才能进行的行为。此时商品房预售的程序肯定与现房销售的程序是不同的,这点您要清楚。相比之下,购房期房要比购买现房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更大的,因此各位购房者一定要谨慎选择购买期房。
  
  
  


·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购买第二套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屋购买第二套是很度朋友都能够买的,但是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容易存在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有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套房是可以贷款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为您简单讲一下2017年二套房的新优惠政策和二套房的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需要当事人花费不少的费用。所以原告被告双方在争夺房产的时候,不要一味的只关注房子的产权最终能够落入谁的手中,也要知道自己针对房产分割诉讼的过...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


·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主动申报纳税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途径,不同的税种的申报时间是不同的,那么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重点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 不同的税种的纳税申报时间是不一样的,我国...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的,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当事人会先约定一个定金,而日后要是产生纠纷的话,则就可以对之前约定的定金作出处理。那么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 115条...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行承认或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对于借款人有哪些要求?担保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抵押时对房屋有什么要求,哪些房屋不可以做抵押?由我们为您介绍担保公司二手房抵押相关信息。 一、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


·房价上涨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卖家...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证。那么是否可以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夫妻的某一方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解答。 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