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当发生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去选择如何解决纠纷,合同对救济途径没有约定的,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4、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5、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
   二、如何提起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
  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3、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发生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以上为您提供了处理房产纠纷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有些纠纷是不能仲裁的,例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等。所以当您遇到纠纷时,最好向专业的律师求助,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上面记载了土地的相关情况,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但是人们可能以为某些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注意点。土地使用权...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在现代社会,能够拥有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个家庭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所以购买房屋成为必不可少的事情。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是有年份限制的。那么,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合同解除地上物可以归出租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二、合同解除权的...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


·潍日高速安丘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潍日高速安丘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公路的修建难免会占据民用征地,而对于被征用者来说,土地的被占用肯定是一种损失,所以,高速公路的修建都会对所征用拥有其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主体提供不同程度的赔偿,这些赔偿用于补偿损失土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时候,还会涉及一部分的建筑补偿,那么,...


·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经常听到的是房地产商需要五证齐全了才可以,其中一个证就是土地使用证,这个是政府对土地使用的允许的一种权利的证明。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一、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土地二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鸥汀街道、龙祥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什么情况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公民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20%的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国家建设用地公民出售住宅用地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公民个人之间互相变换住宅用地,可以免征增值税,1994年以前签订的土地使用转让免征增值税。 1、法定免税。...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作为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是很少的,其在开发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另外,发行股份、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融券手段。对于企业而言,利息是必须要考虑的。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