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各大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限购令更是严格。在外打拼多年,也许就是为了能够在城市中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安定下来。可限购令一下来,对于没有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或者不满足限购条件的人员更是增添了压力,经济各方面都解决了,无奈却没有买房的资格了。对于首都北京来讲,买房更是困难。那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有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一、购房资质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7、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 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8、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 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二、注意事项
  按照公告规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三、解决办法
  (一)买不限购的,商住两用房。
  “不限购房屋”则主要指的是商业用房,即酒店式公寓、商铺、写字楼等产品。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时间开始计算.
  不限购房屋同普通住宅房相比,它有以下优势:
  1.由于不限购房屋是商业用房,因此多位于市中心,购买这样的房子居住,交通便利,生活方便。
  2.大量不限购的酒店式公寓属于小户型,总价较合理,对刚需客户而言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3.商品用房的价值比较恒定,不会受到房产市场的严重冲击,购买这样的房屋比较安心。
  (二)办理以上购房资质
  (三)在没有限购政策的城市或者地区买房
  衣食住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让自己在城市中安家落户是每个人的梦想。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之前只要有经济能力就能买房的说法已经不适用了,限购政策的出台必定是有它的作用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资源,遏制房价。关于在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购买商住两用房,或者在别地购买,如果一定要选择在北京买,那就办理好上述所说的购房资质就可以解决了。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现在很多有两套或者是多套房屋的人都会选择将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处理,如果这些房屋被拆迁的话和一般的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在这里面涉及到了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寻找其他的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租赁房...


·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
      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一、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协商分割方案,其中房产的分割应该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毕竟,在很多家庭,房产还是最大的家庭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有一定的原则可以遵循的,双方应该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处理,尽量减少纠纷。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


·商品房现售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买房子是关系到一个家庭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关键问题,所以买房子最好要多花点心思在上面,一次置业,一生幸福,如果买到不适合自己家庭的房子给今后生活将带来莫大的麻烦。买房子购房者一定要了解商品房现售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才能买到安全的房子。买房都要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如何签订商...


·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


·居住的公租房子怎么立遗嘱
      居住的公租房子怎么立遗嘱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