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儿童、老人或者患有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的责任,这是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一种保护方式,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有所依靠。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逃避法定抚养责任,对其进行遗弃的报道屡见不鲜,那么遗弃罪究竟是什么?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与的我们一同一探究竟。
  
   一、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二、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通过上文的介绍内容可知,遗弃罪的立案条件为对被遗弃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被定为遗弃罪的人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有养育责任的家庭成员。家庭本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群体,家庭成员间应秉承有难同享的精神共同生活,若想逃避对家庭弱势成员的责任就必然会受到法律与道德的惩罚。
  
  
  


·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三次退侦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负责任?
      针对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要两者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您一直有一个疑问,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负责任?今天,我们对此问题为您带来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单位犯罪的处罚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


·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回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在我国将会受到极大关注,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处罚都非常的严重,因此必要要慎重对待。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受案回执,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回执的事项,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回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回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立案回执...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每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


·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如何量刑
      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如何量刑?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意伤害罪】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


·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
      出于对部分人利益的保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人在犯罪之后要被判处死刑的,此时由于其具有特殊的情况,因此可以不用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可以免其一死。那实践中,究竟法律中规定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死刑,又被称为生...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么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3、“醉驾免...


·对于盗墓未遂怎样判刑?
      对于盗墓未遂怎样判刑?对于盗墓未遂的,可以对照既遂标准从轻判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要认定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要求实际造成的损害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如果造成的属于轻微伤的话,此时自然是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那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我国对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


·《刑法修正案八》酒驾新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酒驾的新规定1、醉驾入刑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2、酒驾入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