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当事人根据认定的结果才能实际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吗?由于认定的结果关系着赔偿的比例,因此一定要引起重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民警作出责任认定,一般是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线道原则,即车辆各行其道;二是谁撞谁;三是事故发生时能否避让,这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如果对认定不服不能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些地区允许在接到认定书2日内向原认定机关复核一次。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我国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主要有五种,就包括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实际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是不同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


·家用轿车保险买哪几种
      家用轿车保险买哪几种给家用小轿车买保险,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都应考虑。具体而言,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不投保无法正常上路。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大家常说的“三者”,三责险是车祸对第三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车主给第三者...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其实是分开的,即交强险赔偿范围和交强险赔偿限额,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却都是交强险赔偿中十分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围绕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限额的内容,为您做详细分析。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是在合同法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更何况,汽车的买卖是登记对抗主义,如果未经登记,即使不援...


·浙江省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
       一、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优先主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在今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地方也有适合当地不同的解决办法。为了快速并且有效率的解决相应的事故问题,我们了解不同地区与之相关的措施和处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相关知识,供您进行了解。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警 ...


·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