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此问题介绍了相关的内容。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如下证据来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何为“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在法律层面上,至少包括这样三层意思:第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其主张;第三,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常态举证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实际维权中,很多劳动者虽然有一定的维权意识,但搜集和保留维权证据的意识和观念却比较差,由于缺少证据,常常出现“劳动者有理却寸步难行”的尴尬局面。
  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哪些情形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他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
  在劳动法领域,“举证责任倒置”也广泛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起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当出现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用人单位要举证出和员工没有雇佣关系的证据,如果在调查中发现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存在雇佣关系,单位需要就自己的相关责任负责。同时员工也要保护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员工复工后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一、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不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做。那么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厂属于工业建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 程、屋面工程。 1、装饰部分包括...


·我国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在人们日常工作的时间和过程中,因为发生意外或职业病导致人身受到损害,需要工伤保险获得帮助补偿,就要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对此我们首先要了解我国法律中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原则 工伤认定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一、 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 调查取证: 登记立案后,劳动...


·作为一个劳动人
      作为一个劳动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工作之前必须要完成的,所以在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必须要慎重仔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我们的劳动合同有不妥之处时该如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原则?请您仔细跟着我们来学习一下。 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


·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虽然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的跳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件事情,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环境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需委托代理人,可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