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帖造谣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造谣诽谤他人已经不在仅限于生活中通过一些恶毒的语言进行人身攻击了,现如今通过网络进行发帖造谣,也是可以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并且因为发帖造谣的扩散能力强,这样的情况下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帖造谣被转发一定次数会被判刑就,那一般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帖造谣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昨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诽谤罪应该如何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首先需要明确,发帖造谣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诽谤犯罪的,而一旦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势必就会按照规定追究发帖造谣人的刑事责任。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中,明确规定了当发帖造谣被转发达到一定次数的时候,就可以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


·一、罪犯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是累犯么?
      一、罪犯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是累犯么?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在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来自他人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在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有关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在受理诉讼之后,会安排审理日期,尽早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着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此时,根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处罚的规定,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拒...


·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在盗窃案件中,可以认定具有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些呢?在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罪犯可以同时被判缓刑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行贿罪20万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诈骗5万判刑几年?
      现在年轻人基本都习惯网络购物了,这种购物方式的确非常便利。网购应该选择正规平台,否则可能面临网络诈骗风险。现在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虚构网络购物平台,骗取消费者的财物。遇到这种事情后,受害人要及时报案,交给公安机关处理。那么,网络诈骗5万判刑几年?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罚
      很多银行基本上都推出了信用卡业务,但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人有不少。信用卡诈骗到达一定的数额会被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如果利用信用卡实施了诈骗的话,此时不满足规定的数额,则就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么究竟要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网络诈骗会被判刑吗
      网络诈骗会被判刑吗,网络诈骗员会被如何定罪?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虽然国家相关机关加大了对网络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毕竟网络诈骗案的破案率还是比较低的,很多人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还是通过各种方式诈取他人钱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诈骗会被判刑吗? 一、网络诈骗职员如何定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