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在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通常每天的加班时间是不能超过1个小时的,并且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即使在安排加班的情况下,也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这样做显然是违法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大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公司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在公司当中并没有从事什么工作,也有可能就是公司董事长的家里人。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虽然说对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对于公司法人的年龄并没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


·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只发底薪吗?
      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只发底薪吗 在工作中受伤过后,通过认定工伤,就可以安心进行工伤康复。按法律上的规定,工伤期间,即使劳动者没法正常作业,但是也可以拿取一定的工资。不过,在工伤康复期间,有些人并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能拿到多少底薪。 事实上,工伤康复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能只发底薪...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


·什么是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与个体商户之间最直接的劳动证明,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认定雇员同个体工商户劳动关系,关于如何认定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该怎么写,有什么用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你辞职离开公司时,要办理劳动解除证明,这样才能顺利的到新的公司报道入职,对于劳动者而言,也是保护自己和合法权益的手段,的我们下面为您介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的作用以及范文。 一、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要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责任人的相应职责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


·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程如果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是十分常见的,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时候,是需要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这样可以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一、如何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