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一)汽车噪声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客车车内噪声级、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和机动车喇叭声级作了规定,《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测量方法》对车外最大噪声级及其测量方法作了规定。
  
  (1)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汽车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表中所列各类机动车辆的变型车或改装车(消防车除外)的加速行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其基本型车辆的噪声规定。
  
  (2)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客车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不大于82dB。
  
  (3)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耳旁噪声级应不大于90dB。
  
  (4)机动车喇叭声级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其值应为90~115dB。
  
  (二)汽车噪声的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规定汽车噪声使用的测量仪器有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和发动机转速表,声级计误差不超过±2dB,并要求在测量前后,按规定进行校准。
  
  声级计的检查与校准
  
  (1)在未接通电源时,先检查并调整仪表指针的机械零点。可用零点调整螺钉使指针与零点重合。
  
  (2)检查电池容量。把声级计功能开关对准“电池”,此时电表指针应达到额定红线,否则读数不准,应更换电池。
  
  (3)打开电源开关,预热仪器10min。
  
  (4)校准仪器。每次测量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仪器的电路和传声器进行校准。根据声级计上配有的电路校准“参考”位置,校验放大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用微调电位计进行调节。电路校准后,再用已知灵敏度的标准传声器对声级计上的传声器进行对比校准。常用的标准传声器有声级校准器和活塞式发声器,它们的内部都有一个可发出恒定频率、恒定声级的机械装置,因而很容易对比出被检传声器的灵敏度。声级校准器产生的声压级为94dB,频率为1000Hz;活塞式发声器产生的声压级为124dB,频率为250Hz。
  
  (5)将声级计的功能开关对准“线性”、“快”档。由于室内的环境噪声一般为40~60dB,声级计上应有相应的示值。当变换衰减器刻度盘的档位时,表头示值应相应变化10dB左右。
  
  (6)检查计权网络。按上述步骤,将“线性”位置依次转换为“C”、“B”、“A”。由于室内环境噪声多为低频成分,故经三档计权网络后的噪声级示值将低于线性值,而且应依次递减。
  
  (7)检查“快”、“慢”档。将衰减器刻度盘调到高分贝值处(例如90dB),通过操作人员发声,来观察“快”档时的指针能否跟上发音速度,“慢”档时的指针摆动是否明显迟缓。
  
  (8)在投入使用时,若不知道被测噪声级多大,必须把衰减器刻度盘预先放在最大衰减位置(即120dB),然后在实测中再逐步旋至被测声级所需要的衰减档。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不同的机动车辆都有不同的噪音划分标准,因此需要各类车辆司机在开车行驶时注意控制好音量,以免超出法律所规定的噪音标准而给司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帮您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的律师。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有事先了解清楚了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注意其中的问题,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买卖交易。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吧。 一、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城市道路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逆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100元。另外一种情况是闯禁行驶的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200元。另外逆向行驶一般扣3分,如果说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扣6分。 1. 中国的...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道路上面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随之而来的也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肇事的事故。一般出现的事故之后都会有交警或其他部门来进行处理,对责任进行认定。这是目前来讲最公正的方式。但是在生活当中,由于交警的认定问题或者是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很可能第一次的责任认定是有...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一、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的,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户就算是转移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光是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还不够,此时需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伤残鉴定,然后再结合这二者,作出最后的赔偿。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