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父母子女间的关系能否解除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婚姻而建立的,而现实中,有的继父母可能会实际对继子女进行抚养,而有的却不会。那在建立了继父母子女关系之后,若当事人想要解除这样的关系,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是否允许被解除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父母子女间的关系能否解除
  婚姻法对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关系能否解除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的:1、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的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原则上不能解除。2、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与继父母的关系恶化,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是对于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继子女仍有义务承担其生活费用。3、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的,可以解除已形成的抚养关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与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二、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拟制血亲关系的情况。但这种拟制血亲关系又和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有所不同,它不以解除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前提。根据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不仅要保证继子女的生活所需,而且要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未成年的继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养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在1985年《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同时该意见还对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或养子女作出了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四)、继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继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时,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虽然我国法律中对这种关系的解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要是在自己的亲身父母与继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的话,则此时就可以进行解除。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
       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这个抚养费数额是根据当时的一些情况确定的,日后要是自己收入降低,类似于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子女抚养费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
      个人隐私任何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窥探,而国家也有属于秘密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泄露。如今信息传播飞快的情况下,要更加谨慎保护国家秘密,对任何形式泄露秘密的个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护国家安全。那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侵犯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民事关系之一,从我国建国以来,婚姻关系就一直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当今的婚姻关系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已经越来越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诉讼离婚有原则吗
      随着国家经济开放和发展,国外的文化也逐渐引入到国内了,相比与之前的传统,现代社会更是多了开放和包容。但是也有其他现象随之而来。比如离婚率的增加,相比与几十年前,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已经翻了几番。离婚案件也增加了许多。今天我们就来讲讲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有原则吗?有什么需要我们注意的呢?...


·新婚姻法离婚案例有什么规定
      现如今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案例中对离婚有什么规定呢?离婚对于家庭有好有坏,但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调商定或者是法院审判,根据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有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离婚案例 【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观点集成
        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


·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首先,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而形成夫妻关系,所谓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