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中的一方若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此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最终法院不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有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那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另外,关于离婚有时间限制的法条还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被判不离后还准备离婚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般第一次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大程度上是会判离的。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感觉破裂,法院是会判离的。每个家庭的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你真的坚定想要离婚,觉得婚姻没有挽回的可能,建议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看看可以搜集哪些证据。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话,那之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那最终就是可以被判决离婚。即使此时夫妻离婚了,也有可能是被调解离婚的。
  
  
  


·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这不仅涉及到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问题,还有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在离婚之后...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此处涉及第三人财产的另案处理与一方当事人隐藏、...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尽管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家庭暴力仍然普遍存在,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带来了人身及精神损害。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内部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因此,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孩子还有是否离婚有异议的话,我们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到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对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或者夫妻双方对于这些问题都能在私下自行协商好并对双方进行协商的结果没有异议的,那么一般都会通过私下协商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
      国家赔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肯定是需要申请的,只有申请立案,通过之后才会进行赔偿的发放。但是很多人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国家赔偿相关规定,比如说,国家赔偿怎么样才能够进行申请。还有就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会少分财产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会少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侵害国家信用,不法分子用挖擦、涂划等手段,对有价证券进行更改,甚至直接用技术手段伪造有价证券,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利益,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什么意思呢?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含...


·男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男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


·离婚财产保全的金额是多少?
      离婚财产保全的金额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一、没登记重婚罪可以判定吗?
      一、没登记重婚罪可以判定吗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在现在的离婚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夫妻之中的一方出现了婚外情,导致心中出现隔阂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当发现配偶出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收集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这样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上才会有一定的优势,那么有什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