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一、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并购交易法,对国企并购、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并购等不同主体实行不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各自领域内发挥作用。但是并购交易本身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企业并购中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应注意:
   (一)、收购前的审慎调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也是并购成功的重要条件。进行收购前的审慎调查是为了解被收购方及目标企业的相关情况,并基于调查结果判断能否使进行并购、设计并购交易结构和财务预算、分析影响并购的关键要素和对策、以及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审慎调查是并购可行性分析和确定谈判策略的基础,一般包括对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因不同的收购方式而有所不同侧重。
   (二)、并购交易方式选择
  不同的企业并购方式在交易标的、债务风险承担、法律程序等方面各有不同,适应于不同并购具体情况。选择现实有和效,能够获得最大效益的交易方式,对成功并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并购交易形式多样,如控股式、吸收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公司合并等,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但主要的代表形式是:
  1、公司合并:通常是两个或者以上的公司结合为一个公司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后改变了企业主体资格,公司的资产、债务等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2、股权并购:通常是购买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股份或者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从而参股或者控股某一公司。股权并购是股东之间的交易,并不该变公司的主体资格,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仍有公司本身享有和承担。
   二、公司重组并购有什么好处
   第一、 优化资源配置,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产业结构过度分散,公司通过重组并购后,促使产业结构集中,消除公司之间的不合理竞争,取得规模经济效应,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公司生产阶段的规模经济效应。其主要表现为:①公司通过重组并购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优化配置,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②重组并购也可以使公司走专业化道路,达到精益求精的效果;③重组与并购还能促使各生产过程有机的配合起来,有效的利用现有资源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2、公司经营阶段的规模效应。公司通过重组并购可以针对不同的顾客或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生产和服务,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重组并购还可以集中足够的资源用于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等方面,迅速推出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加强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规模,减少公司融资或上市的难度等。
   第二、 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通过重组购并,能增加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实行公司经营的多样化即所谓的多条腿走路,从而大大的降低了公司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单独开发一个新领域,从投资新建到生产销售,不仅要开发新的生产能力,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财力和精力以获取稳定的原料供应,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份额,导致公司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成本较高。公司通过重组购并则可以避免这些风险。对于小公司来说,通过重组购并可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避免发生财务困难的风险。
  第三、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公司的重组并购,管理完善的公司可以改善被重组或并购的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使公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转亏为盈,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对重组并购的顺利进行有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可以形成控制权市场,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散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从而弥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性缺陷,同时形成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但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并购方式。但此时也不能忽略并购所带来的风险,首先要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之后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这样才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很多,上市公司也不计其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定期报告,也就是定期年报,还有定期第一季度报告,第二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等,那么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税收处理有哪些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税收处理有哪些风险点? 一、企业法人股权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是投资企业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的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价款包括投资成本、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


·变更公司法人的后果主要是什么
      当初创办公司法人的时候要有这一系列的材料的审核和登记流程,可因为现在的民营的公司法人基本上都是共同合作创办的模式比较多,可大多数的合作伙伴也都是在后期经营的时候因为意见不和选择了分道扬镳,最终导致公司法人不得不变更的也非常多。那么,变更公司法人的后果主要是什么? 一、变更公司法人...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融资主体不同。 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一个公司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壮大十分重要。但是很多公司目前的治理结构是不合理的。那么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怎么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解答这几个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


·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经济压力运行下的劳资双方都有着自身的难处,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还是要进一步的推进对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的相关机制的建设的,有一种是员工本人也不愿意面对的那就是合同到期后被公司辞退了,但是既然已经成这样,职工就要知道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般的公司都会专门设置财务的岗位,用于对公司财务资金进行日常管理。由于涉及公司运营的必备钱款,如果财务的操作违反法律法规,如虚假报账、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等,财务个人和公司整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以下是法规...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一、什么是私营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PE) 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


·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绿色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于它们中的大部分来说,资金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怎样获取源源不断的资金流成为了绿色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现实情况是,绿色企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下面...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有一个认缴的资本额度。日后公司可能因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等原因,而需要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需要哪些材料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企业发展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