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用来告诉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带你一起学习一下吧。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 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 公司名称。
  
  格式如下:
  
  公司更名通知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届时原公司“XXXX公司”的____业务由XXXX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 申请书、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章程、 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 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 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
  
  上文是一个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对于一个好的公司,有一个好的名称也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只要是通过合法程序更改的名字,一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更改名称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避免给公司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法有哪些解释?
      在现实的生活中公司章程的变更对一个公司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件,公司法对我们来说又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模糊的认识,而我国编制的公司法对公司相关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规定呢。我们在这里就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法有哪些解释为您做详细的介绍,以便您了解相关法律。我国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司...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近年来股票市场乱象丛生,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广大股民的案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六》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第九条加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弥补刑法条文不足。那么,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量刑及认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指的是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样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登记申请文件、材料使用名称杂乱,并减少因此引起的重复劳动、重复报批现象。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


·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一、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公司法属商法。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包括: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 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现象越来越常见。民营企业融资公司的设立和融资租赁具体有哪些规定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十分了解。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民营企业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以及融资租赁政策,希望对您有用。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 根据金...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应按照项目进度,在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未作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