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满18年岁是不是童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是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处以罚款的。那么18年岁是不是童工呢,童工的概念是什么,如果年龄没有达到十八周岁都是属于童工,还是童工有自己的定义。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在招聘之前必须要了解的问题。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20年岁是不是童工
  十六周岁以下的就业,为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二、使用童工罚款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18年岁是不是童工的答案是否定的。童工是指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而未成年工是指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只要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都是可以合法聘用的,并不属于童工的范畴,用人单位可以放心的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谁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谁负责?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有隐瞒工伤的人员负责,比如说是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些隐瞒的情况,那么他必须要为此付出责任,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现在有很多的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倒闭,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之后企业应该先有限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公益的债务,其次就是员工的补偿费用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员工补偿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所以要马上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获得工作单位的相关赔偿,但是在劳动法是对于工伤有一定的范围的,那么劳动法 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一般我们认为只要是在工作时受伤就会属于工伤,但是还有一些具体的种类,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注意事项是哪些? 1、高铁工程施工中的标准和要求 (1)施工技术的交底。这是施工工序中的第一个环 节,至关重要。 (2)设计变更管理。图纸是施工时的依据,管理方也 应该依据图进行验收,这样施工质量才会得到保证。但是, 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许多...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需要严管严抓的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不仅事关城市建设的进度,更对市民的安全、社会秩序的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本站的我们为您介绍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工程质量的监督机制及应急措施等,帮助您进行了解认识...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安全是永恒的话题,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口号。在相关行业领域,不论哪一行业都有各自的安全规范,时刻叮嘱着人们端正态度,提高对安全的重视。工程质量也有其相关的安全规范,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除了及时止损妥善处理外,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处罚,那...


·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都检查什么证件?
      员工在工作时难免会受到意外伤害,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而工伤是需要鉴定的,在员工受伤后身体有好转时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也更有利于伤者的保护,而且不同的鉴定标准是对应不同的赔偿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都检查什么证件。 一、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都检查什么证件 1...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也即房屋建筑工程,我国的居住、工作、学习场所,都是由此类得益于此类工程的修建,若房建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会造成大面积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故而,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且必须完成书面验收报告。 房建工程质量...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送达正式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再有劳动关系、表明解除合同时间和劳动者已收悉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处理可能出现用工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解除或终...


·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我国法律对抚养权的划分遵循子女利益优先原则,所以很多离婚人士关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确定办法 (一)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