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双方关注的问题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成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的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1、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2、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3、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从上可知,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由法院依法中止。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如何理解区分?
      在生活中,因为婚前婚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某种婚姻关系不合法,受压迫种种的问题,接着就会产生一系列后果,以至于这段婚姻维持不下去了。这时候就会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我们向法院申请的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如何理解区分?下面我们可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


·信用卡黑名单上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现在很流行使用信用卡,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应该严格遵守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有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则就会上信用卡黑名单。那作为在信用卡黑名单上的人,是否还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信用卡黑名单上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若在离婚的时候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话,那么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女方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那么此时,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


·夫妻净身离婚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关于净身出户,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基本法官是不会作出净身出户的判决,但如果是在协议离婚中,由于离婚夫妻可以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因此也就会有净身出户的情况。那此时签订的协议就是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下面我们带来净身离婚协议书样本一份,供你进行了解。 男...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一、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并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性行为不构成本罪或者夫妻这间的强制性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等等但书的例外规定。   因此,从理...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一般主要是军队部门和保密部门。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有...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