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不论在哪里,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都特别高,因此在注意交通安全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以便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结合一些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则,来向您仔细的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结合上面的具体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因为交通事故的类型繁多,解释也不尽相同,而且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有些交通事故的罚款金额也不相同。想要了解一定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的朋友,可以认真翻看一下上文,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对事故做出处理的。那具体该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这对当事人自身利益影响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出行方便,越来越多的家庭都选择买车,在现在停车车比买车都难的情况下,有些人就会因为方便不顾交通法随意停车占道,违章停车的也越来越多。那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下面我们来听一听我们的看法:一、违反《...


·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常常以提前入住为由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然而到了交房的阶段又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时需要向购房者承担违约金赔偿的,那么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人也不少,那此时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


·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是马路上的车流量逐年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在车祸发生时,一般您都会先报警,等待交警的处理,但是有时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会直接离开现场,这次就带您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很多时候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前车采取制动的话,后车就会避让不及,双方追尾撞在一起。据调查,现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追尾导致发生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也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其中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呢?请一起在...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具体说来,摩托车酒驾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