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于利用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的人来说,是十分可恨的,因此,我们的法律也是规定,是需要对他们进行严惩的,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审判的过程中确定集资诈骗罪责任人,那么,您知道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都是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标准的介绍以及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一、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复杂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根据本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在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时,一般都是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这一犯罪。(二)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和普通诈骗罪一样,行为人在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人明知“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仍然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手段来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情况,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非法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这类犯罪一方面将公众的资金作为犯罪的直接侵害的对象,严重地侵犯了公众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还严重地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刑法将这一犯罪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中。(四)在本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他人的行为;二是这种欺骗行为具体体现在违反法律、法规在社会上进行非法集资的活动中,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符合该罪行为的特征。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实际将他人的资金占为己有,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1、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4、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在我们进行认定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的,对于本罪的犯罪主体,有可能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公司、企业等单位,或者是自然人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犯罪,所以,我们在进行确定责任人的时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好责任人到底是谁。
  
  
  


·诽谤报警的程序是怎样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在受到他人的诽谤之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少人认为如果自己遭受了诽谤的话,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干涉的,其实对于诽谤罪来说,如果不是情节特殊,那么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那么诽谤报警的程序是怎样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一、如何报警 诽谤他...


·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
      一、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刑事案件委托并不需要批捕证,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有条件才能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来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是在人民检察院和最后的审判阶段即在人民法院。在侦查...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不是实际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公安机关会对缓刑嫌疑人进行考察,所以需要缓刑犯所在单位的配合,或者其基层组织进行配合,是不需要实际羁押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


·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


·适用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刑事方面的处罚,主要是通过法院作出的判决来进行的,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接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当然,如果被告人认罪的话,可能会从宽处理,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如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参与了赌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


·无期徒刑关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狱?
      古人言:一失足成千古恨。有时我们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想法或执念而犯下过错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警告或罚款,重则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有关于无期徒刑,一般要对犯罪分子关多久呢?下面由我们详细为您解释。 一、无期徒刑的定义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


·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从宽处理的原则来进行一个处罚,因为实际上受贿罪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存在着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的,其中就包括积极退赃的这样一种行为,而我们国家实际上积极退赃,它的认定也是非常明确的。(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