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在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中,通常都会用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这些轻质墙体是不承重的外墙护围。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有更高的安全性能,以及更高的防水性能等。对于这些建筑幕墙工程都是由企业承包进行施工,其中工程的承包是有范围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l00m以上、单位工程量10 000㎡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个;
  
  (2)高度60m以上、单位工程量6000㎡以上建筑幕墙工程6个。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
  
  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
  
  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可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60m以上、单位工程量6000㎡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个;
  
  (2)高度20m以上、单位工程量2000㎡以上建筑幕墙工程4个。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
  
  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2000㎡;
  
  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可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及以下、高度80m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位工程量1000㎡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
  
  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
  
  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可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及以下、高度30m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幕墙行业在持续的发展中,并且不断满足实际的需求,由此也逐渐形成了很多建筑企业。一个企业如果想要承包建筑幕墙工程,那么,了解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就是很有必要的。相信您从我们的介绍中,对其范围已经有所了解,如有其他的疑惑,欢迎咨询我们所在的网站。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有哪些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哪一种工程,它的质量都是有着相关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围墙工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那么,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基本规定...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辞职不等于走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辞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依法提前通知企业 员工应严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间通知企业,如未提...


·疫情期间工资补助申请条件有哪些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
      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


·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受伤的员工除了要治病以外,更关心的可能还是赔偿方面的事情,单位必须承担其赔偿员工的责任,但是单位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员工垫付了医药费自然会希望单位越快赔偿越好,那么,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违约金,用人...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的不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几何倍数增长。那么,凡是有建设工程项目,就会订立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也会产生许多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合同纠纷。那么,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有我们依照国家法律解释,为您进行说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建设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