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作为新兴的交通方式,“拼车”在大城市悄然走俏。但是一旦拼车发生车祸,导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损失,对于拼车的人和司机而言,承担责任主体的确定就至为重要。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与《交通安全法》的一般规定,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吧。
  
  一、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大小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并在运输过程中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的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2、为了避免“无偿”拼车造成事故后还要对乘车人进行赔偿,一些司机想出了签订免责条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免责协议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遵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认可协议的效力;然而,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乘车人的伤害,同时也必然造成双方车辆的损坏。许多乘车人十分关心,对于这部分损失,其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部分损失,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乘车人无需负责。但是,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包括很多情况,例如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了司机驾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再比如乘车人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拼车发生车祸应如何赔偿
  
  除了上文中赔偿主体的确定外,拼车发生车祸还需要考虑具体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拼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就由谁来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问题产生纠纷,这样造成交通事故受害者索偿时各方相互推诿。所以如果遇到拼车发生车祸的情形,无论哪一方,最好及时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忙,对于拼车的一方而言,律师可以帮助你尽快确认由谁来承担责任。
  
  


·什么是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
      在各类新闻事件中,可以了解各种各样离奇的事情,这些事情常常会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尤其是在遇到恶劣天气时,往往意外丛生,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就是其中一个会造成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要带您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具体怎样处理。 一、高空坠物砸车应该如何维权 ? 如果不能查明是哪一家丢的东...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


·老人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一、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1、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退票注意事项有哪些?
      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退票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火车票退票要扣多少钱根据中国铁路网最新公布消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开车前48小时~8天期间...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贷款买车已经成为时下一种购车的首选,但是一般贷款买车都是预交一部分的首付,之后剩余款项进行贷款。这样既缓解了自己的经济压力有方便自己的生活,那么,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我们针对我国国家相关的贷款政策,为您解答如下: 买车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


·一般喝酒后多久才可以开车
      一般喝酒后多久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有些喝的是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鉴于上述两个差异,不能很好地界定...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一、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二、机动车牌照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