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转让我们知道,一般是先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有解除了,由于劳动者又回到了企业工作,所以才需要企业劳动关系转让,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关于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从我们的文章中我们知道,如果你原来是在另一个单位工作,那么需要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除此之外还要把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都要一起转让到单位,关于这些文章有详细的说明。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一、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监外执行的罪犯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以后就可以到市里工作,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


·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损害的,此时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构成工伤事故的,然后才需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实际的伤残情况,之后才能据此要求作出赔偿。那一般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能组织工程质量检验?
       一项工程的完结并不是结束,我们还需要非常重要的工程质量检测环节来确保我们的安全,可是我们并不清楚,工程的安全是由谁掌管,因此我们也并不知道工程质量检测是不是真正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能组织工程质量检验?一般来说,在正式验收之后,会有专门的专业组来验收工程,根据不同的验收条件和验...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建设方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前,得拿到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之后通过和施工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周期、工程款等重要事项。现在生活中,有的建设方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签署合同,那么未办理土地使用...


·童工是什么意思,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您知道童工是什么意思吗?这可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未成年工,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但是这阶段并不包括童工。对于童工,国家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什么意思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工伤认定书丢失可以补办原件吗
      我们在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那么工伤认定书丢失可以补办原件吗?员工发生工伤,要进行工伤认定,拿到工伤鉴定材料,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也不要担心,是可以补办的。只要待着身份证和病理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盖个章就可以了,和原件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 为了使土地能够快速的进行流转,土地出租是大多人选择流转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协议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必须签订的一项书面合同,该合同由合同双方各持一份,那么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今天我们做了以下分析。 一、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 签订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