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成立的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男女之间缔结婚姻关系的,首先需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才有可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到底男女婚姻成立的要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婚姻不成立,自然也就无法建立夫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姻成立的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⑴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⑵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⑶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既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原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预防也可以把病彻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风病未经治愈列入禁止结婚之列。但由于其传染性,实践中还是要慎重掌握。
  三、得什么病不能结婚?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对此未加限制。因此,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为禁止结婚的条件。关于婚姻成立的要件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各位可以通过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现实中成立的婚姻并不是都是有效的,可能存在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此即使婚姻成立了,也不能保证一定就是有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1、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2、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3、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身份关系不同。4、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财产关系不同。5、同居和事实婚姻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


·在生活中,大家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大家不管是聚会还是
      在生活中,您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您不管是聚会还是谈生意,亦或者是朋友聚会,总是要喝上一两口。喝酒本身只要自己控制好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经常酗酒或者是醉驾的话,那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啦。尤其是醉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机动车的法律...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


·人身损害赔偿配偶可以是被抚养人吗?
      人身损害赔偿配偶可以是被抚养人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配偶可以是被抚养人吗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果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可以是被扶养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往往会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往往就会选择在开庭的时候拒绝出庭,那你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吗?关于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解决办法,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给彩礼一般也不算是共同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