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归父亲一方的话,此时作为母亲不能就此免除抚养义务,而是需要实际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但要是在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不给抚养费,此时都是有违法律规定的。那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此时父亲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的。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


·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一件可能会被人看不起的事情,现在很多人性格不合就会选择离婚,这是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诉讼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起诉离婚回...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


·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离婚时候孩子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双方是需要承担抚养费的,当然,承担抚养费的多少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那么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男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在办手续之前进行婚前检查。如果确定要做婚前检查的话,最好还是了解一下婚前检查的流程是怎样的,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检查。下面,我们就相关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1、挂号。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3、抽血,化验血液。4、提...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


·离婚有俩种方式
      离婚有俩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状范本是怎样写的,对于离婚范本问题,首先是依据有关规定之后在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只要是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都会寻求律师的帮助,但是具体到当事人自身的问题时就会有所差异。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涉外婚姻从名字可以看出是婚姻关系中跨国籍的特殊存结合方式,所以其与我们普通婚姻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必然是有一定差别的,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也有详细规定,下面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详细内容。...


·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
      一、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假如一方告重婚罪的,应当积极应诉,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辩护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