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崇明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一、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横沙乡/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区片补偿标准:41700元/亩。
  
    二区片范围:中兴镇/新河镇/新村乡/向化镇/竖新镇/三星镇/庙镇/绿华镇/建设镇/港沿镇/港西镇/堡镇/东平镇/新海镇,区片补偿标准:405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向工程项目用地批准机关同时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还应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临时使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增加一年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二)临时使用非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耕地补偿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三)造成原使用单位其他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经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同原使用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协议。造成原使用单位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以上为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相关知识,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登录网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意见: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地政策,进一步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各级政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土地出让监管中的问...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 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出让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土地有五类、六类、七类土地三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街口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城郊街道、江...


·异地代缴违章罚款应该怎么办?
       车辆一般都是用来代步使用的,也能够提高出行的效率,一般车辆都会进行远距离的驾驶,所以会在外地出现违章的情况。那么关于异地代缴违章罚款应该怎么处理?异地的违章罚款缴纳,可以要求当地的亲友代为办理,也可以要求当地的代办机构代为办理。 一、异地代缴违章罚款 省内:罚款200元...


·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
      虽然说国家想要对某块正在被公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就可以直接执行,但是也必须建立在公民基本利益的保护之上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老百姓对于强制征收后的补偿如果不满意的话就不会愿意配合征收工作。那么,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一、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如果征收土地方案经依...


·中国土地确权后是不是土地就属于个人了?
      中国土地确权后是不是土地就属于个人了?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一、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