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由于在婚前交往的时候男女双方了解的不够透彻,婚后由于性格等各种原因的不和,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离婚的道路。而在离婚的道路上也会应为很多的原因比如孩子的抚养权,等因素,不能够和平地协议离婚,而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双方将其婚姻交由法院来判定,那么,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离婚案件庭审审理程序、离婚诉讼庭审程序、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流程、法院离婚程序
  
  1、离婚案件法院管辖
  
  2、离婚案件诉讼代理人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3、离婚案件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可不 予受理。 离婚和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法院调解或判决不解除该关系的,之后被告可以再次起诉。
  
  原告在特定情形下也可再次起诉:
  
  ①在6个月之后起诉;
  
  ②本案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在6个月内也可起诉。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 在此限。 对下落不明人起诉离婚,而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4、离婚案件调解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可以制作调解笔录结案。
  
  5、离婚案件一审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6、离婚案件二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7、离婚案件再审
  
  对离婚案件,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财产分割是例外:已经分割的可申请再审,尚未分割的可另行起诉。
  
  诉讼离婚是一般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才会发生的事情,是通过法院调理来强制离婚的一种手段。一般都是要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走程序。一般不是真的非常难以解决的情况还是和平协议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


·婚前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解决
      婚前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解决一、婚前财产的处理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会得到相应的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


·关于重婚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关于重婚的管辖法院在哪里?重婚的管辖法院,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通常在我们的印象中,父母就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行驶着抚养权的义务。监护和抚养就说是一体的,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中,监护人和抚养人是有区别的。两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或者抚养人和监督人都不是同一个人,以下是对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法院判处无罪释放后,会立即下达判决到在押人员的羁押的看守所,在押人员可以自行回家的,不需要家属接送,也不要家属签字。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不需要家属去,当然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是享有其中的知情权的,但是在无罪释放之后,家属并不需要进...


·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一、事实婚姻如何离婚?事...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自202...


·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要注意什么
      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就是属于其个人所有的,也就是定性为个人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是不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但实践中,很多人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存在一些误差,同时也有一些地方没有注意,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要注意什么 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