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经常发生的,我们经常会由于合同以及其他原因,与别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由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民事纠纷也十分常见。在民事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我们将针对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1、明白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三)具体要求
  
  1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 、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 、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 、其他证据。
  
  二、债权债务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2、注意债务产生的时间,切勿错过诉讼时效。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
  
  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债权人应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两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两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3、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1)当事人应保存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当事人可以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3)其他有利于证明债务的材料。
  
  综上所述,在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认债权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并且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借条、欠条、收发货凭证以及往来信函等。同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有担保人的,还应当提供担保人的相关情况。我们提醒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民事纠纷,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内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


·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有一些罪名,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比较特殊的,也就是说我国检察院在侦办某些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国普通公民是不会涉及到的。比如说针对境外存款,我国普通公民的境外存款检察院一般不会查处。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隐瞒境...


·欠钱不还还拉黑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拉黑怎么办?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


·亲兄弟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理
      可以诉讼办理,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依然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
      在实务中,债权人由于讨债方式不合法而使自己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时常出现。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比如:要有借款凭证,即借条。但在实践中,债权人没有借条的情况经常发生,那债权人应该如何做到无借条讨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追讨欠债满足什么...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会有数额不等的存款,以前如果家庭有积蓄,一般都会选择把它存进银行,作定期存款,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可以让这笔钱产生更多的收益 ,其中就包括了大额存单。下面我们来了解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大额...


·企业怎么预防欠款纠纷
      企业怎么预防欠款纠纷 一、企业怎么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 为预防欠款纠纷,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一、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区分,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一些创业类项目国家是予以贷款帮助的,但是借款需要一定的条件规定才能进行借贷,许多不法分子就会钻取法律的空档,冒用他人进行借款。那么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