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工程工人的安全问题以及工程的质量问题,其中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很难进行把控的,所以在施工组织工程之前就需要做好工程的质量保证工作,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去应对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呢?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加强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
  
  1、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会审设计文件和图纸,切实了解和掌握工程的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理解业主的需要和要求,如有不清楚或不明确之处,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2、根据工程的要求和特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程序的内容要求,编制施工计划,确定适用的实施设备并落实配备,施工过程着重控制手段、检验设备、辅助装臵、资源(包括人力)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对桥梁施工等重要工序,分部分项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以保证该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3、若工程施工时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要及时对已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有关程序进行修订和变更,并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控制程序的要求,报送有关部门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确保程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做好变更后的标识和记录工作。
  
  4、开工前要做好各部位、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我单位质量体系规定的内容做好技术交底,按照三级技术交底的要求,使各级施工人员清楚地掌握对将要进行施工的部位、工序的施工、施工工艺、技术规范要求,对特殊和重点部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施工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1、配齐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人力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必要的施工前岗位培训,以保证技术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工作证,技术人员、组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的技术、工艺要求,了解工程的特点和现场情况,以确保工程施工能正常运转。
  
  2、配齐满足工程需要的各类设备。自有设备必须经检修、试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外租设备在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认可,证明能满足工程需要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发挥各类设备在施工中的作用,满足整个工程施工的需要。
  
  3、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4、组织强有力的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控制。测量是整个工程的基础,是推进工程的指挥棒,我们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对测量质量控制的要求,实行从放线到竣工“一条龙”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执行复核制度、交底签认制度、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制度,以“放准,勤复,点、线、面通盘控制”的方法,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无误,并做好测量原始保存归档工作。
  
  5、对已经认可适宜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技术参数和指标进行严密监视和控制,保证在具体施工操作过程中,能够实现业主的期望,尤其是对工程的特殊部位和工序,则要专门制定施工方案,并加强监督的力度和控制的手段,使工程的各个部位、工序均达到优良标准。
  
  6、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规程,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道工序的“第一个”,即第一根桩、第一根墩等,将每个“第一”的检验数据结果定在全优起点上,并以此做样板,通过高标定位的全方位控制手段,确保每道工序、每部位、整项工程最终达到优质工程以上。
  
  7、通过严把过程检验和试验关,保证工程施工的每一段、每个部位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受到控制。严格按照“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内容和要求保证三级验证制度的效能,及时组织质检员、施工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对各工序进行自检,并按检验分类和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试验、标识和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订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达到其实施效果。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经现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8、合理的施工进度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之一,我们将对施工进度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实施,在业主要求的工期内,将施工进度控制在最合理、最便于质量控制的节奏上,确保实现优质、高效、低成本的目标。
  
  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仅监管部门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所有的工程工人员工都需要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要求有所了解,需要对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所了解,按照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免工程建设遇到不必要的问题出现。
  
  
  
  


·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话,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但是不乏有一些用人单位还是会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前提下,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


·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长期以来工人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工人自己也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操作时候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操作。但是事故仍然会发生在身边,工作中受伤就是工商,相关部门鉴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的情况下,...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对个人而言,受伤影响身体健康的同时影响生活,而对企业而言影响工作进程。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在我国相关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 工伤级别鉴定标...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雇佣农民工的那一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工资监督责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社部发[2004]22号发布)规定: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在实践中,即便是大家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要是用人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安排加班要怎么补钱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安排加班要怎么补钱 按照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
      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使员工快速进入工作岗位,经常会对员工进行培训,有的甚至是专项培训。培训员工对企业来说有着长远利益,但也意味着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消耗。如果培训员工后,员工要解除合同,往往会引发培训费用纠纷。那么此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单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在社会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招人来从事生产经营等工作,当选定看上的人才进入单位时,该单位就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约束其行为。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到别的地方,劳动法关于转移劳动关系的内容是相当完善的,那么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