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
  现代社会,工作分为很多种,有的人在单位中上班,有的人选择自己承包工程,其中,还有承包工程包括分项承包工程,您都知道,分项承包工程质量是需要检验的。那么,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注意的事项。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分项工程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主控项目。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指标,降低要求就相当于降低该工程项目的性能指标,就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提高要求就等于提高性能指标,就会增加工程造价。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说是必须全部达到要求的。 主控项目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①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如水泥、钢材的质量;预制楼板、墙板、门窗等构配件的质量:风机等设备的质量。检查出厂证明,其技术数据、项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②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缝强度:管道的压力试验:风管的系统测定与调整:电气的绝缘、接地测试;电梯的安全保护、试运转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及项目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本验收规范规定。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 对一些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先将其他评价项目先评价,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暂时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再填入数据。如果数据达不到规定数值,以及对一些材料、构配件质量及工程性能的测试数据有疑问时,应进行复试、鉴定及实地检验。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条文也是应该达到的,只不过对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少数条文可以适当放宽一些,这些条文虽不像主控项目那样重要,但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重点的美观都是有较大影响的。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有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有20%,虽可以超过一定的指标,也是有限的,通常不得超过规定植的150%,与原“验评标准”比,这样就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更严格了,进一步保证了工程质量。
  
  二、一般项目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①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而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②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偏差;混凝土钢筋露筋,露出一定长度等。
  
  ③一些无法定量的而采用定性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中级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项目,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管道接口项目,无外露油麻等。这些就要靠监理工程师来掌握了。
  
  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个统计过程,没有时也有一些直接的验收内容,所以在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注意:
  
  (1) 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
  
  (2) 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3) 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包括实际测验的项目以及质量保障内容。在现实生活中,质量检验的内容比较复杂,操作起来也十分的复杂,需要注意很多事项。因此,如果您对于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劳动仲裁裁决项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旷工三天自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旷工达到三日以上,视为员工自离”,该项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的情况,且没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经过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公司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依据; ...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 一个工程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拥有较好的质量,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不仅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也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在施工前,承包方和发包方都会采取一些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的管理,办理工程质量手续是常见的管理内容。各地的管理办法是存在差异的...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劳动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而此时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就要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是以工程款没有拿到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因此,也产生了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 在我国劳动法中,工...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有问题,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并且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在建设工程这一方面是绝不能有任何纰漏,出现一点马虎的。对于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管理,是符合这一行业的发展要求的。那么,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我们将针对它的主要内...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通常都是伴随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那么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因为端午节是农历,所以对应的每年的放假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在前一年国家都会出台第二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这样您就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出去游玩以及工作的提前安排。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端午节休假安排,但是很多公司端午节放假仅仅只是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