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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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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我相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你要去一个公司上班,都需要签一个劳动合同的,而且也是必 须要签的。这不仅可以更好的保证公司的权益,同时还可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是想要 离职的话,是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我们一起来看下。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所确定的书面文字,表示公司和员工都有想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就解除的条件达成了合意。这种解除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方式也符合契约精神,就所有的合法解除选择中,协商解除是最安全的一种。
  
  你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本质是一份合同。“协议”和“合同”从法律上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什么时候生效,《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中没有涉及。但是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全可以使用该法的条款来执行。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通常是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言的。我们国家的体制决定,自然人(即个人)看签字,法人(即单位)看盖章。如果自然人要盖章,其实不保险。在我国,私章到处可刻,合同上个人盖章不签字,存在很大的风险。
  
  但是公司公章则截然不同。公章是代表公司的印记。当公司成立时,工部门就留存了公司公章的印鉴,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比对章的真实性。相反,公司采取委托人签字的方式,倒存在一定的风险。通常与公司签署合同,不盖章,是不行的。
  
  当然,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的公司都没有公章,而是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签字为法人的代表来签订合同。只要这个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字,就表示公司签署了合同。这是不同文化的体现。
  
  可以说,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板签字,合同当然成立;合同上没公章,光有老板签字,还需要看老总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所以,你的公司认为,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板签字,合同不成立的观点值得商榷。
  
  不过,合同的成立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你需要注意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期限,必须自某一日期起才生效。又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生效约定了条件,需要公司老板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是这种情况,老板不签字,解除合同不生效,你就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凡事都有个万一,你还需要仔细看看解除合同的条款来判断。
  由此可见,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不签字那就是无效。但是有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的话,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后就可以解除了。但是需要提醒你,在以后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千万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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