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行为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信用卡是人们进行生活生产储蓄及用作消费行为的一种工具。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的同时,信用卡冒用及诈骗行为开始出现。信用卡作为人们生活生产储蓄的载体,对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信用卡冒用诈骗行为对维护信用卡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那么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信用卡诈骗冒用行为的具体表现:
  1、捡拾他人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2、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针对这种情况,有论者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代为保管、拒不返还的特征,应该以侵占罪论处。笔者认为,受朋友之托代为保管信用卡,继而通过冒用信用卡非法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人在获得财物之时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而侵占罪的要件之一是“拒不返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意即在行为人获取财物后必须有拒绝返还的行为才能构成侵占罪。反观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行为人在信用卡诈骗既遂之后,如遇委托人请求而拒绝返还财物,其拒不返还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应再对之在另一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内进行刑事评价,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只能构成信用卡诈骗一罪。3、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不退卡,继续进行取款或者转账。2005 年 7 月 3 日上午,男青年胡某到某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atm 机)上准备取钱,却见 atm 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对话框是“继续服务”、“取回磁卡”。胡某立即意识到是有人忘记取走信用卡。于是,胡某按照“继续服务、查询余额”的步骤操作,得知该信用卡上还有 5012.35元,便迅速修改了密码,并取出了其中 2000 元现金后把卡取出。当天下午,胡某分两次取走了卡中的 3000 元现金。第二天,失主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发现卡中存款已被取出,就向警方报案。接警后,公安人员根据银行的现场监控录像找到胡某,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针对行为人在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 atm机后不退卡、当即取款的行为,有论者认为其性质和到敞开门的他人家中取走财物一样,应当以盗窃罪论处。笔者认为宜将不退卡、直接取款的行为定性为 “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金额达到法律规定时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该案中,行为人第一次取款虽然无须输入密码,但是其对atm机发出交易指令的行为仍然是对他人身份的冒用,在冒用他人身份发出交易指令之后,atm机基于认识错误对财物做出了处分行为,行为人进而取得钱款,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与秘密窃取他人家中财物有本质上的区别。4、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消费和转账。5、冒用他人非法转手的信用卡。
  二、具体冒用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转手人通过盗窃、诈骗、抢劫等非法途径获得他人信用卡后转手给行为人,行为人在支付给转手人一定价款后冒用的情况大概有三种:(1)行为人只是知道卡为他人所有,不知卡的真实来历而进行冒用,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2)行为人明知该卡系转手人盗窃、诈骗、抢劫而冒用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3)行为人事先与转手人共谋,进行共同犯罪的分工,由转手者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方式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尔后由行为人进行冒用的,二者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抢劫罪的共犯,不再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6、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根据阅读上文内容可知,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方式大体总结为以上六种,如果当事人触犯以上类型的冒用行为,则已经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信用卡作为现代日常储蓄消费工具,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应了解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手段,堤防诈骗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打击力度比较大的一种犯罪类型,而且在我国毒品犯罪率也是非常的高的,当然由于毒品犯罪的高收益使得不少人都铤而走险,开始想着要种植一些毒品的原植物,其实种植这些原植物也是属于犯罪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立案标准的,有的是以行为作为立案标准,而有的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来立案的。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贪赃枉法的案件相继发生。其中比较大的牵扯到国家的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算是一个。可能很多非法律工作者都不明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务罪,以及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和量刑标准。今天我们收集到一些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定义 私分罚没财产罪,是指司法机...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并不...


·涉嫌诈骗罪该如何量刑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权,是侵害财产权利犯罪中比较常见的罪名。涉嫌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构成诈骗罪会判几年刑?这些问题,下文中都会为您一一解答。一、涉嫌诈骗罪...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的,就有罪...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


·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
      一、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及量刑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具有上述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行为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呢?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