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关系着该建筑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经久耐用,工程质量不达标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所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才具备检测资质,那么,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
  
  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计量认证是申请CMA章,要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现简政放权部分省分已下放到市级),考核时叫"评审“,是对检测机构所申报参数项目的技术能力和环境条件等进行的得评审,发放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过后要求"复评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资质要求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工程施工完成之后,质量是否过关才是该工程的重点。所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一种资质认证,只有通过该认证的机构才能获得相关的证书,实施相应的质量检测工作。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此为您解释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在劳动者存在着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是可以进行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情况之下的话是属于违法辞退,需要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二、关于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1...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用工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构件混凝土换算 (1) 换算原因 当设计要求构件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预算定额中没有相符合的项目时,就产生了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的换算。 (2)换算特点 混凝土用量不变,人工费、机械费不变,只换算混凝土强...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劳动是人们寻找生存的手段之一,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一般的劳动人民对于法律知识是欠缺的。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劳动合同中对方提出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怎么办。 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1、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


·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
      现代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一般都是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选择考研,第二种就是进入职场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选择进入职场,但是有的人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几天之后就辞职了。那么,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以列举方式当前出现的很多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纳入受理案件范围,适当扩大了《劳动法》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